宁波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是宁波市首家SPF动物实验室(2008年),浙江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2009年),以及浙江省实验动物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4年)。本中心在宁波大学实验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工作,由医学院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共同领导,日常业务和行政工作由宁波大学医学院管理。中心现有教职工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环境设施:现有建筑面积1500m2,分为两层,一楼普通环境动物实验设施500m2,分为大动物室(220m2)和兔饲养室(280m2),二楼屏障环境动物实验、生产设施490m2,以及实验操作室、检测室、办公室和其它辅助设施510m2。动物供应:动物供应实行合格证制度,实现动物质量标准化。现能提供SD大鼠、ICR小鼠、昆明小鼠、兔子、豚鼠、BALB/C、C57BL/6小鼠、BALB/C裸鼠、Beagle犬等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材料以及动物用饲料。教学科研:中心在教学上承担了宁波大学本科生(含留学生)及研究生的《医学实验动物学》和《实验动物学技术与生物安全》两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科学研究上,中心承担有多项与实验动物相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年均发表科研论文8篇左右,其中SCI收录3~5篇。同时中心协助各课题组开展普通级、SPF级动物实验;同时为实验工作者提供普通级、SPF动物实验标准场地,并配备优秀的饲养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度与人才:本中心是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批准,2011年修订)、《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2009年批准)和《宁波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大学2010年批准)等规章制度下管理,同时本中心日常工作在《宁波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制度汇编》指导下运作,完善和加强了实验动物管理和动物实验的的管理体系。中心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制定了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并每年定期派遣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以掌握先进性技术。对外服务:本中心所有设施和实验室均对外开放,已为医学院、海洋学院、宁波及周边地区各高校、医疗卫生系统、生物制药企业等单位提供教学和科学研究所需要的标准实验动物(包括大、小鼠,豚鼠及实验用兔子及实验犬等动物)和标准实验场地(普通级动物实验室和SPF级动物实验室),并可承担相应的技术服务。通过科学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强化内部管理,并根据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特点、要求,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中心积极开展实验动物学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欢迎前来咨询和从事科研活动。中心依托学校雄厚的人才及科学等实力,以及良好的人文环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积极开展实验动物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为推动浙江省实验动物学科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