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前身海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1988年11月4日由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文号:海政办[1988]201号),是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依法设置的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09年3月,省局批准(文号:浙质财发[2009]60号)筹建,2009年12月,通过省局组织的验收。2010年3月,经海宁市委编办同意,在海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基础上增挂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牌子(文号:海编办[2010]3号)。2013年3月经海宁市编委办同意设立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文号:海编[2013]23号)。2013年11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文号:国质检科[2013]633号),于2017年11月15日正式由国家质监总局批准成立(国质检科联〔2017〕488号)。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非独立法人单位。2019年12月经海宁市编办同意同原海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与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合并成立海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法人单位。现有海宁市文苑南路146号、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208号(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五号楼3个地点。 现设业务1部、业务2部、检验1部、检验2部、综合部5个部门,其中综合部为综合管理部门。海宁市文苑南路146号现有房屋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面积2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1000平方米,拥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450万元。袁花镇联红路208号(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总投资2001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资产1900万元,建筑面积11137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4500多平方米,装备有1100㎡热性能测试平台,3571㎡综合楼一幢(5层),6466㎡实验楼一幢(11层),总建筑面积达到11137㎡。建有1个室内太阳能模拟器实验室,3个恒温恒湿实验室,1个热泵实验室。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158号五号楼租用建材燃烧性能和甲醛释放量实验室,面积102㎡。全所现有设备362台(套)。 所(中心)现有职工17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6人,本所(中心)具备建材、包装材料、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橡胶密封件、金属及保温材料、太阳能光伏产品、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其他附件产品等7大类1200余个检测项目(参数)的检验能力。通过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国家认监委CMA资质,省CMA资质。中心通过不断努力,已逐步成为集技术检测、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体的专业质检中心,中心检测能力、检测规模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除检测外,目前开展的有咨询服务,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级研修班,科技项目的横向合作(协同创新),新产品的定型测试,其他还有国家能源局的行业标准(8项)、国家标准的参与(5项)、标准化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