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原名: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于2019年09月30日完成机构名称更改并同时启用新机构名称,以下简称“市质安院”)是2001年4月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2001)25号文件批准组建的科级事业机构。2006年12月浙质人发〔2006〕463号文件批复,经省编办同意,将机构规格提升为副县处级。隶属原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由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市级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018年随院市质监局合并至市市监局后,隶属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质安院目前附设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和浙江省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缝纫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塑料制品质量检验中心三个浙江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中心是2006年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科〔2006〕43号文件批准,由原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基础上筹建,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市质安院下设两个职能部门、五个检测部门。两个职能部门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五个检测部门为:机械检测所、电气检测所、车辆检测所、食化检测所和智能马桶检测所。 市质安院是台州市唯一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市级综合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属依法设置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主要职能是承担政府委托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QS检验;社会各界委托的产品质量检测;各类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并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市质安院按照ISO/IEC 17025国际标准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我们将严格遵循“科学、公正、诚信、高效”的质量方针,切实履行质检技术机构的社会职能,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技术服务,为社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