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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创新券管理办法
     创新券是为强化本县创新能力而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由县政府向企业或个人发放。单位或个人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领取创新券,用于向各级创新载体和各类科技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最高领取20万元。创新券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开展检验检测(分析测试、设备租赁、检验等)、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文献查新、技术合同履行后的维护服务、安装调试等),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50%发放。 (二)委托事务所开展研发费审计(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研发投入在5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200万元-500万元(含)的、500万元以上的,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和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只能补贴一次。 (三)通过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申请发明专利,获实质性审查通知书后(需提供实质性审查缴费凭证),每个奖励5000元。 (四)非关联企业委托符合规划的公共密炼中心开展橡胶密炼的,按50元/吨补贴技术加工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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